一、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
1 封面;
2 填表须知;
3 总说明;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 措施项目清单 ;
6 其他项目清单;
7 零星工作项目表;
8 规费、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数量;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三、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承包商的实际情况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只是作为清单编制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的参考。因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时,清单编制人可以自行补充。
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中没有项目承包商可以自行补充填报。所以,措施项目清单对于清单编制人来说,压力并不大。一般情况,清单编制人可以必填写或只需填写最基本的措施项目即可。
四、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编制是指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以外项目。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1 预留金;
2 材料购置费;
3 总承包服务费;
4 零星工作项目费;
5 其他注意事项。
五、规费与税金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具体项目由清单编制人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未列出的项目,编制人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编制。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六、其他工程量清单要求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还应该结合评标计分办法,在总说明中说明或者附样表,提出投标文件的格式及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计价资料。如,要求提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用量表”
七、清单工程量编制的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 标底计价的内容: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件款。
2 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3 计日工单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