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8 次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近年来锚杆土钉施工工艺的变化,结合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我站对现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中锚杆土钉相应子目进行了重新测算、调整,现予以发布并试行。
1、调整后的新子目自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开始试行。原《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子目1002-279~1002-285、1004-165~1004-177,原《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子目C5-66~C5-75自新子目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
2、新子目按建筑工程编制,市政工程使用时其管理费和利润按市政工程费率标准的规定执行。
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70页第六条第三点“用锚杆钻机、潜孔钻机成孔方式施工的锚杆按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子目执行;用气腿式凿机或洛阳铲成孔方式施工的锚杆按土钉子目执行。”修改为“锚杆与土钉的区分:用锚杆钻机、潜孔钻机成孔方式施工的执行锚杆钻孔、灌浆子目;用气腿式凿岩机或洛阳铲成孔方式施工的执行土钉成孔、灌浆子目。”
4、《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第73页第五条第七点“锚杆、土钉按入土(岩)深度按重量以t计算。锚筋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修改为“锚杆、土钉成孔、灌浆按入土(岩)层深度以m计算。锚筋、土钉制安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
试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向我站反映。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