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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造价控制

    发布时间:2018-09-18 次浏览

    香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造价控制模式

           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与整个项目的管理模式,尤其是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息息相关。不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需要不同的成本控制措施与其配合。现阶段内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正处于快速发展和变革时期,在汲取了国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先进思想与具体实践方法的经验后,本地的工程造价控制理念和技术正一步一步走向成熟并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1、香港工程造价咨询业基本概况

      在香港,工料测量师行是众多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中直接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咨询机构。工料测量师(即国内的造价工程师)从以往的服务于建筑师、工程师(监理)的被动地位发展到与建筑师和工程师并列,并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主动地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政府对测量师行的开办者,也就是合伙人有严格的要求,要求测量师行的合伙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执有测量师学会颁发的注册测量师证书。

      测量师学会是众多测量师行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在保护行业利益和推行政府决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学会对工程造价起指导和间接管理作用,有时也充当工程造价纠纷仲裁机构。测量师学会要求测量师行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加强沟通,强调职业道德和经营作风。学会与政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体现出政府与行业之间的对话、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

      2、以工料测量师为核心的造价控制模式

      一个建设项目的成败,关键取决于过程控制的优劣,具体说也就是取决于造价、质量及进度控制的优劣,而这三者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如质量控制不力,势必会产生大量的缺陷修复甚至返工,这些都将会直接导致工程建造成本的增加;再如进度控制不力,势必会造成工期的延误,对承包商而言将直接导致工期延误索赔的发生,对业主而言也不得不承受由于资金占用时间延长所带来的资金成本的增加、市场风险、延迟收回投资、资金链负担加剧等一系列风险。

      可见,将成本控制贯彻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直至最终结算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系统、全面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将会大大提升项目投资的控制主动性和控制效力。

      这种造价控制模式,通常是由业主在项目启动前或启动初期委托某工料测量行担任该项工程的造价控制任务,接受委托的工料测量行将对项目建造全过程的资金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的跟踪和控制,这期间工料测量师的工作将渗透到项目建造的各个环节中去,这使得工料测量师很自然的成为了造价控制的主要执业者,形成了以工料测量师为核心的造价控制模式。

      3、香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模式

      这种全过程造价控制模式,是将整个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资源消耗各项控制指标分别逐层分解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各项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工期、质量、资源消耗这些指标的控制,从而实现对此项工作投资的控制,最终实现对整个工程造价的成功控制。

      (1)项目立项阶段造价控制

      在项目立项前,工料测量行应依据过去已建的同类工程参考数据,再结合当前最新的市场价及预留项目实施的未来若干年内物价涨价因素,根据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造价。此时除按图算量估价外,工料测量师还将凭借自身经验估测项目建造过程中可能发生并将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在估算时适度调改估算造价进行风险储备。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随着项目的成立,设计工作随之展开,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机电工程师应围绕工程造价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使用功能。设计初期,建筑师将联同结构工程师及机电工程师根据业主对整个项目的初步构想提供一个初步设计方案。作为有经验的工料测量师,应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及以往工程的相关经验,及时向业主提供一份适合于该工程的造价估算。该估算应涉及到此工程的所有方面的建筑造价,使业主够准确对比自己内部的资金预算。

      (3)发标、招标及定标阶段造价控制

      发标时,应尽量使招标文件中出现暂定数量及项目的机会及可能减至最少,并且图纸及工程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尽可能完整地反映在工程量清单中。若业主希望有些材料日后才定,则在工程量清单中用指定单价的形式包括于合同总价中,这样可使整个工程的造价成本得以控制。

      招标时,应将可预见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要求呈列清楚。若发标时尚未考虑或尚未发生,而在招标过程中才发现的问题而未包括在招标金额内,均应在招标时澄清,让承包人对其进行包干,有利于业主了解实实在在必需发生的费用并及时调整总造价预算,以及避免将来结账时再由承包人作为变更或索赔提出较为主动及容易控制此部分的造价。并且,招标时与承包人商定/确定可预见的费用较最终结账时为宜,风险则由承包人来承担。

      (4)施工过程阶段造价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机电工程师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设计进行修改或完善,而大部分的设计变更会涉及费用,造价工程师应分清设计变更的原因与责任,才能控制工程造价。建筑师指示所涉及确认工程指示/工地指示、工程量清单中指定单价最终品牌的选用及暂定数量的实际使用范围均需由建筑师指示来调整实施,以及工期延长的评估均通过建筑师指示来完成。

      建筑师指示基本上有以下几个基本模式:设计变更、指定单价调整、 工期评估。

    (5)最终结算阶段造价控制

      伴随着建筑师竣工证书的签发,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业主的主要工作重点亦已转至租售方面或新的发展项目,建筑师也可能不再经常巡视工地,但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依然不能放松及忽视,反而进入更紧张的实战阶段,具体可分以下几个方面来表现:

      首先,工料测量师应根据竣工证书、竣工图及建筑师指示,整理出一套适合于最终结账所用的图纸,但并不是每一项建筑师指示均构成设计变更,工料测量师随即与各承包人开始通常为期一年的最终结账工作。

      工料测量在收到承包人所申报的变更帐后,应根据合同和建筑师指示查找相关的合同条款及变更依据,并及时向承包人阐释是否属设计变更,以免将来演变成索赔。若该申请属设计变更则可计算增减造价,并与承包人展开造价核对工作,最后将双方认可的结果报予业主及建筑师审阅。索赔的评估在最终结账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既有承包人对业主的索赔,也有业主对承包人的索赔。既为索赔,就是不能根据合同条件进行审核或评估,作为顾问应分清原委,遵照合同精神加以分析及汇报予业主,同时,也要向承包人承述不能作为变更的理由。常见的有工期延误、政府部门突发的影响施工的指令及由各种原因引致承包人返工的增加帐等等。

      总而言之,香港工程咨询机构所广泛采用的这种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之中的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模式,是比较成熟及行之有效的,值得我们业内人士借鉴及大力推广。